116 大卫·M·沃克(David M.Walker)。提升政府透明度的倡导者,1998年至2008年,担任美国的总审计师。1989年至1998年,担任亚瑟·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Arthur Andersen)的人力资本服务业务的主管。2001年,他发起了名为“恢复美国主动权”(Comeback America Initiative)的活动,这项超越党派的活动旨在提升美国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责。
117 威廉·沃特兹(William Werntz)。1934年至1947年,担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总会计师。在1940年,他将SEC出台的涉及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梳理,出台“S-X规定”(Regulation S-X)。此外,沃特兹还是AICPA下属的“研究特别委员会”(Special Committee on Research)的成员,该委员会在1959年设计了“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的整体框架。
118 弗朗西斯·惠特(Francis Wheat)。曾是一名公司证券律师,后任AICPA下属的“惠特委员会”(Wheat Committee)的主席,该委员会的成立初衷是为了研究政府或民间组织是否应该制定会计准则。1972年,惠特委员会撰写报告,建议以全职并支付薪水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来取代兼职且没有薪水的“会计原则委员会”(APB)。
119 约翰·雷蒙德·威尔德曼(John Raymond Wildman)。曾是哈斯金斯&赛尔斯(Haskins &Sells,后并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1917年,担任美国会计学会(AAA)的首任主席。致力于尝试事务所培训,曾教授过会计学,并担任纽约大学会计系的主任。
120 乔治·威尔金森(George Wilkinson)。曾获得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1902年,参与组建美国公共会计师团体联合会(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Public Account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1905年,该联合会与其他组织合并,成立了今天的AICPA。此外,他还是在1904年召开的首届世界会计师大会的主要组织者。
121 道尔·威廉姆斯(Doyle Williams)。他是成立于1979年的南加州大学利文森尔会计学院的奠基人,也是任教于阿肯色大学具有影响力的教授。此外,威廉姆斯还是由AICPA基金会创建的“会计博士奖学金计划”项目的主管。
122 亚瑟·怀亚特(Arthur Wyatt)。1990年至1993年,担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的主席,以推进会计准则全球合作而闻名于世。曾任教于伊利诺斯大学,并担任亚瑟·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Arthur Andersen)的合伙人,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服务2年并担任美国会计学会(AAA)的主席。
123 玛丽·T·华盛顿·威利(Mary T.Washington Wylie)。1943年,成为首位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美籍非洲裔女性。参与组建了位于芝加哥的华盛顿·佩特曼&麦基沃会计师事务所(Washington,Pittman &McKeever)。当威利还在西北大学就读时,就在地下室开始了她的会计业务。1941年,她获得了商业学士学位。
124 亚瑟·扬(Arthur Young)。土生土长的苏格兰人,1890年为了延续会计职业生涯而移民美国。1906年,与弟弟斯坦利开设了同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商业咨询和会计服务(后并为安永)。上世纪20年代,设立了员工学校,并在30年代首次在大学校园招募员工。
125 斯蒂芬·A·泽夫(Stephen A Zeff)。曾分别任教于杜兰大学和莱斯大学。首次对美国、加拿大、英国以及墨西哥等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1972年出版专著。此外,在国际会计领域,史蒂芬·泽夫也是一个多产的作家。在中国出版有《会计准则制定: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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